《入党志愿书》主要栏目填写要求
1.入党志愿
“入党志愿”一栏应首先表明申请人的入党志愿,阐述自己对党的性质、纲领(特别是党的基本路线)、指导思想(特别是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)、宗旨、任务、作风、纪律和组织原则的认识,阐述自己对入党条件(主要是党员标准)、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,表明自己的入党动机和态度,汇报自己在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不足,明确对自己的要求和今后努力的方向。
2.入党介绍人意见
“入党介绍人意见”一栏应介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入党动机、学习情况、存在的不足,要写明申请人“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,愿意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。”字样。
3.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
“支部大会决议”一栏应综合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基本评价——思想政治表现、入党动机、学习情况等,特别要明确提出申请人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。要写明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:支部共有党员人数,其中应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,实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,表决时同意、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。
4.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
本栏主要包括四个内容:一是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熟悉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情况;二是有针对性地对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;三是了解申请人的综合表现,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;提出希望和要求。
5.党总支(直属支部)审查(审批)意见
“党总支(直属支部)审查(审批)意见”一栏应注明: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,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,是否同意接收(并批准)其为中共预备党员,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(即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之日起)至何年何月何日止。注明应出席的党总支委员人数,实到人数,同意、不同意和弃权人数。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,签注批准日期,盖上党总支印章,凭新发展党员花名册或预备党员转正名册(上述名册均按党员信息统计口径填写)连同《入党志愿书》到组织部加盖组织部印章。